LES China(中国许可贸易工作者协会)是LESI(国际许可贸易工作者协会)的中国分会,由中国贸促会发起,并经国务院批准,于1986年在北京成立。协会致力于搭建产业沟通平台,促进知识产权许可与运营,推动知识产权赋能创新,实现其商业价值。2025年,LES China新设立了知识产权评估委员会、标准必要专利(SEP)委员会、争议解决委员会以及版权许可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专业化布局,回应行业发展的前沿需求。

2026年3月,由LES China主办的"知识产权评估的全球视野分析——中国、欧洲与美国"线上研讨会如期举行。这是知识产权评估委员会组织召开的首次网络研讨会。研讨会由小米集团许可总监、LES China知识产权评估专业委员会主任于程主持,邀请到Ocean Tomo董事总经理、LESI(国际许可贸易工作者协会)知识产权评估委员会联合主席Sam Wiley,FTI Consulting高级管理董事、LESI知识产权评估委员会主席Anke Nestler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龚炯教授,以及墨丘科技首席执行官黄伟才共同参与。四位嘉宾分别从经济分析与产业实践的角度出发,结合美国、德国(兼及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及中国的不同视角,围绕专利估值方法论、损害赔偿计算框架及SEP估值前沿议题展开深入而富有启发性的分享。近百名全球从业者在线参与并收听了本次会议。
美国:Georgia-Pacific15项要素与预设谈判


Ocean Tomo董事总经理、LESI知识产权评估委员会联合主席Sam Wiley介绍了美国专利估值的传统框架。在美国,专利估值最常见的触发场景是诉讼,而Georgia-Pacific要素则是法院在专利侵权案件中确定合理许可费的主要工具。
该框架包含15项考量因素,涵盖专利权人历史收取的许可费率、可比许可协议、许可范围、专利权人的许可政策、专利剩余保护期、发明的商业成功程度,以及被诉侵权行为对相关市场的实际影响等方面。15项因素综合作用,最终指向一场"预设谈判"——模拟专利权人与被诉方在首次侵权行为发生时进行交涉所能达成的合理许可费率。
Sam Wiley指出,美国专利诉讼中通常由原被告双方各自委托行业专家,出具相互独立的损害赔偿意见,且案件往往由陪审团(而不是法官)作出裁决。他还提到,近年来法院与金融机构对专利商业价值的举证要求日趋严格,单凭“行业惯用的许可费率”已难以支撑专利权人的赔偿主张。
在Sam Wiley介绍完毕后,于程表示Georgia-Pacific因素1和因素2在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领域,通常体现为专利权人自身签署的许可协议,以及其他权利人就相同或类似技术达成的许可协议。在专利诉讼实践中,这两类协议均曾被作为可比协议予以参考。但在具体适用时,仍需结合专利组合的数量与质量差异,以及被许可人的业务模式和规模等因素,进行必要的调整与换算。
德国及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双轨制与三种赔偿方法

FTI Consulting高级管理董事、LESI知识产权评估委员会主席Anke Nestler从德国及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的角度介绍了相关实践。她指出,德国专利侵权案件采用"双轨制"处理机制——法院先行判定涉案专利是否构成侵权,侵权成立后才进入损害赔偿数额的核定程序。由于许多案件在侵权认定之后双方即达成和解,实际进入赔偿核定阶段的案件数量相对有限,相关专家资源也较为稀缺。
在赔偿计算方法上,德国实践中通常采用三种路径:免除许可费法、利润损失法,以及以侵权方实际所得利润为基础的返还方法。Anke Nestler强调,损害赔偿量化工作须把握三项原则:准确理解相关司法辖区的判例法及法律框架;保持经济测算的简洁清晰,以便法官易于理解;同时确保测算在经济学层面有充分的实质性支撑。她还指出,德国法律规则与UPC规则之间存在若干差异,实务中需加以甄别。
SEP估值:标准化价值与专利价值的区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教授龚炯重点探讨了标准必要专利的估值方法论。他提出,SEP估值领域长期存在一个被忽视的基础性问题:标准化过程本身所创造的价值,与SEP技术本身所贡献的价值,二者性质不同,应当明确区分。SEP许可费应为SEP技术本身所带来的价值,而不能把标准本身的价值纳入其中。他以两项性能相近的技术为例,其中一项纳入标准,另一项未纳入,两者经济命运的巨大落差正是标准化所附加价值的直观体现。他认为,对上述两类价值进行量化区分,是经济学界有待深入研究的实证课题。
在汇总许可费率(Aggregate Royalty Burden)的确定方法上,龚炯介绍了几种可供参考的路径:以各方公开声明的许可费率为基准(如4G标准普遍援引的6%至8%);通过特征价格法,在控制其他变量的前提下比较4G与5G手机价格,估算代际技术升级所对应的经济价值;参照相关产业的可比汇总费率;以及以被许可方的净利润率或毛利润率作为费率上限,保障其经营的可持续性。此外,法院在个案中确定的费率,例如重庆法院确定手机行业5G标准全球累积费率为4.341%-5.273%,也可作为参照。
龚炯还指出,5G标准的贡献者格局已发生深刻变化——手机厂商已成为5G标准的重要贡献方。如何确定基站的总累积费率,以及如何在手机厂商与基站制造商之间形成合理的SEP许可安排,是行业面临的新课题。
SEP必要性评估:现实困境与人工智能的应用前景

墨丘科技首席执行官黄伟才聚焦于SEP分析的实务层面,他指出,实施方对专利权人主张的许可专利组合进行技术分析(含技术澄清),已成为SEP许可实践中的通行做法。对权利人而言,此举旨在使实施方认识到获得专利许可的必要性,通常会提供少量示例性权利要求对照表(Claim Chart,CC)。然而,必须明确区分两个具有实质性差异的问题:是否应当接受许可,与是否应当按照权利人要求的条件接受许可。对实施方而言,通过分析少量示例性CC来判断许可必要性是合理起点;但若仅停留于此,则难以支撑许可条件的合理性判断。遗憾的是,实践中大量实施方的专利分析工作覆盖面不足——既无法有效质疑权利人过高要价的不合理性,也难以充分论证自身反报价的合理性,从而在许可谈判及FRAND(公平、合理、无歧视)费率诉讼中处于被动地位。
黄伟才进一步指出,在当今SEP评估实践中,最大的挑战在于缺乏充分可信的数据以反映专利组合的真实价值。他从三个方面加以说明。第一,声明数量与实际必要性存在落差。 多项研究表明,SEP总体必要性比率仅在10%至30%之间。第二,"未使用专利"现象。 许多专利虽被声称为SEP且确有必要性,但相关技术从未在实际产品中使用。例如,D2D技术在标准中定义已久,却鲜有手机实际支持;又如,当前大多数手机仅支持早期5G(Release 15至17),而专利清单已包含大量Release 18至21的新功能。墨丘的数据显示,约60%的专利涵盖产品从未使用的3GPP功能。墨丘将这类专利称为"未使用专利"—它们可能是真正的SEP,也可能不是。由此揭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事实:若剔除虚假SEP和未使用专利,企业实际使用的专利仅占所有声称5G专利的6%至18%。第三,Wi-Fi与视频领域的评估困境。 这两个领域同样面临上述问题,且更为复杂——它们缺乏标准组织集中声明数据库,无人确知真正必要的专利数量。
黄伟才认为,人工智能在上述三个方面均有用武之地:其一,AI能够大幅降低大规模必要性评估的成本,使系统性核查成为可能;其二,AI可辅助识别从未在产品中实际落地的声明SEP;其三,对SEP进行量化评分,区分高价值与低价值专利,为合理定价机制的设计奠定基础。
本次"知识产权评估的全球视野分析”研讨会圆满结束,与会嘉宾一致表示,知识产权估值在跨境许可与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持续上升,相关方法论的发展仍有大量值得深入探讨的空间。委员会也表示,未来将围绕相关议题持续开展专题研讨。
据悉,LES China年会将于2026年10月13日至14日在杭州举行。具体会议日程请关注LES China官网和跟进发布的年会通知。